笔者作为一个明日方舟同人的创作者,在日常工作中对此有一些感悟,借此和大家分享一下,也抛砖引玉,希望更多的人来讨论一下,游戏同人到底应该怎么做,它的边界在哪里。
一:同人创作的版权问题
我们来看一看这些人在面对版权问题质疑时的回答:确实,免费表演它不侵权。但是他们引用的法律并没有说对作品进行改编是否侵权。他们如果真的问了法官,那就算不违法吧。
但二创是否违法,并不只是这一小部分人的问题,也不只是明日方舟这个IP的创作者的问题。
在鬼畜盛行的那个年代,就有很多人担心鬼畜是否会触犯所使用的作品的著作权以及一些人的肖像权。但是目前鬼畜依然没有被封杀(尽管有关部门发过通知,把大家吓一跳),也并没有哪些鬼畜up主因为“侵犯了肖像权”受到处罚(虽然收到过几张律师函),所以目前鬼畜圈在版权方面并没有很多顾虑。
再回来看方舟。先看一下规定:
按这个规定的话,所有二创、直播都是违规的。不过鉴于鹰角开放包容的态度,以及无数次举办的二创和直播招募活动,再加上海猫亲自登场cosplay(我觉得鹰角肯定没有授权哪个厂家做“正版”cos服装吧),目前二创并没有什么问题。
这一点上悠星做得更好一些。他们在日服宣布了他们的二创政策。可惜都是日文,而且我现在暂时找不到原文了。主要内容大概是:不能违法,不能商用,不能在日本以外的地方使用。
国内的话,甚至小规模的“商用”也并没有被禁止。“商用”加引号是因为这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以盈利为目的的商用,而是通过售卖来补贴创作和生产成本的二创。像方舟的很多官方画师们和B站上的一些up主也都在搞这些,海猫作为做二创发家的作者,对此也挺支持的(别忘了他cos那一身是为了去漫展收本子的)。大规模的就不行了,鹰角已经处理过好几批侵权厂家了。
但是像他们这样的要脱离官设,另起炉灶的是否合法呢?我们回到著作权本身的定义就好。著作权法中明确写道著作权包括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至于他们的行为是否会歪曲篡改《明日方舟》的内容,我们先观望吧。毕竟,法律问题是鹰角的事,不是我们的。
二:同人创作的动机
动机?二创还有什么动机吗?当然是出于喜爱这个IP了。但是有的人的爱已经变味了。比如最近有拒买官方的朝陇山兔,自己花更高价钱去工厂做兔兔(同时还售卖,毕竟工厂也不能只做一个)的人。再加上 “肃正团”一类的行为,这些人有个共同的特点:喜欢明日方舟,厌恶鹰角,企图把他们热爱的明日方舟和他们憎恶的“资本家”鹰角剥离开。
这就变味了。首先,鹰角做的到底有那么糟糕吗?这就是2021夏季的节奏事件的问题了,在此我不做出任何评价。
再来看“新泰拉”的说法:
鹰角盈不盈利跟二创有什么关系吗?“不听令于鹰角”,听令于谁呢?
二创,本来就是一个自由发挥的平台,除了尊重官设,遵守法律之外,再无创作限制,根本没有“听令于谁”“谁领导的”的说法。
更何况,最后这有可能会变成“他们领导的”,也谈不上“玩家领导的”。
三:同人创作的自由度
而且他们的行为有一个很严重的问题:破坏其他同人创作的自由。他们企图制定一个他们的所谓“标准”来定义泰拉世界中,他们认为“鹰角没有详细介绍”的那一部分。
拿源石举例子吧。鹰角没有具体说明源石的作用机理,就是给创作者广阔的想象空间,想让它是什么它就是什么。换句话说,这也方便鹰角自己,不会出现和原来描述相违背的东西。这不一定是鹰角的初衷,但它一定是好的。
为什么非要创造一套“标准”呢?硬要所有创作者都遵守一套规范,除了鹰角和有关部门,没人有这个资格。如果有人用自己心目中的“源石”来写同人,某些“二设入脑”的观众过来指责你ooc,这是谁的错?
“新泰拉”的发言人对此有着一些解释:
这也是另一种限制:限制观众,也限制创作者。
首先,创作者如果用了这些设定,怎么发表自己的作品既不算混淆,又能让读者看懂?每个小说前面都贴上一大段文字介绍新设定(或者贴一个专门介绍设定的网页)吗?或者说就不能在方舟的创作平台发布,只能“圈地自萌”了?
其次,至于限制观众这一件事,无数事实已经告诉我们,在现在的网络环境下根本行不通。实例不胜枚举。
再次,同人设定是自由的,如果“新泰拉”设定“源石能溶于水”,其他作者也在自己的作品中有相同设定,如何判断这个人是不是用了“新泰拉”设定?
最后,如果只是补充设定的话,那根本谈不上混淆,现在很多二创有相似的做法。能混淆的,只有推翻官设的设定。
四:同人创作标准的公信力
有人说,凭什么鹰角有权利限制,我就不行?除了版权问题之外,还要考虑公信力的问题。比如说,我们现在都承认奥运会是世界上最高级别的综合体育赛事。但是众所周知,它在最近几届都出现了一些不公现象。这时有人跳出来说:“我们要办一个更公平的赛事取代奥运会!”有可能吗?
并不是没有可能。如果你能让所有单项体育联合会都认可你的比赛(或者新办联合会取代原有的),并且获得世界上所有国家的认可,那这个新的比赛真的有可能在奥运会衰微的时候取而代之。
但是,奥运会现在还没凉呢。鹰角也还没凉呢。
第二节提到的那些人,加上“新泰拉”,他们创建的前提都是“鹰角不行了”,但是这个前提放在现在是不成立的。如果鹰角不干了,玩家大可以取而代之,发展新的明日方舟世界观;但是鹰角还在正常运营这个游戏的时候,能让所有人信服的只有鹰角。
- 同人创作中的“ooc”问题
笔者对于是否存在ooc有着如下几条判断准则:
- 如果是在游戏中没有出现的内容,进行补充或者合理想象,不算ooc,如企鹅物流组的“三角恋”,对源石性质的描述等;
- 如果是游戏中的剧情,对剧情走向进行改变的if线,算是一种大家都可以接受的ooc,如浮士德没有死而是被罗德岛救下然后上岛;
- 如果是背离人物原设性格,生拉硬凑CP之类的,是一种不被一部分人接受的ooc,这种文章在实际运营中应该严格处理;
- 如果是因为没有读剧情或者读的不透导致的角色台词和人设不搭,应该视为一种错误,这个应该在创作中尽量避免掉。
以上便是我对相关事件的一些感想。尽管有关人士在争议言论发布后及时发文澄清相关内容,但是后发布的澄清信息都并没有公开发表在B站上(他们起初发布相关信息的地方)。
目前这个组织的想法如何,他们会怎么发展,尚有待考察。
我也欢迎“新泰拉”的同学过来聊一聊,打消我的这些疑问。
我只想说:不要带着“目的”做二创。
以上,只是一介看客,过过嘴瘾。欢迎友好讨论或者吐槽。
二创最基本的,应该是基于一设,二创和官方应该是相辅相成,而不是互相对线。
将舟游从鹰角独立出来,就好像把一个厨师自创的菜品独立出来,还在说,我比你厨师更懂这道菜,你厨师只是为了赚钱。
且不说实力到底够不够,他们要有鹰角一半对舟游世界观上心就谢天谢地了。
“新泰拉”可以有,但现在,绝对不能有,除非舟游真的走不下去了,“新泰拉”到可以成为支持二创作者的凭依
还有黄文,讲个笑话,完全由玩家领导,那我这样行不行,反正二创挡刀我无罪
(碎碎念:我都没有说过“官方不行,我行”,这群人是谁给他们的勇气……)
比如以前我少前x舰RCB的设定打起来和FGO似的()
现在那个坑两军对垒各种奇术引导轰炸和现实稳定帷幕对线,和方舟比起来甚至更像是SCP同人(x)
……等等,我还真写过SCP,那没事了
一无二随,一有二也随,随就完事了,爱看看了up不爱看down了gun,负分删文天经地义.jpg
……啊,这边没有评分和删除,那没事了
现在一家火锅店的菜不符合一部分人的胃口,大家吵成一团。这时候有一群人跳出来:“这火锅店不值得这么好的美甲服务,我们要自立门户。”本身这件事情就有很多值得吐槽的。
而这个新泰拉,既不自己开个美甲店,也不自己开个火锅店。偏占着火锅店的地盘,开个“地底捞美甲”。明明在挣钱养家的是火锅店,美甲店却觉得自己功劳最大。
说真的,有种就自立门户(´・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