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判断,是对事物本身事实的描述和指陈判断,一般是对任何事物本身存在的现实状况的描述性判断。比如“这花是红的”“他190cm”“今早太阳从东方升起”,都是事实判断。事实判断并不需要一定是对的,也不需要必须是某件具体事实,比如“秦始皇和我是兄弟”“火星上有智慧生命”“太阳一定从东方升起”,它可以不正确甚至是调侃,可以是未经证实的猜测,可以是规律性总结,只要它指向现实事物,是对事物本身的存在状况的判断。
价值判断,是对主客体之间价值关系的肯定或否定性判断。价值是指事实与人、客体与主体之间的一种特殊关系,即客体的存在和属性同主体尺度和需要之间是否一致。比如“这花很美”“他太高大了”“做人还是要开心”。价值判断是一种规范性判断,可以被看作是用一个理想世界的尺子来衡量现实世界的事物。它们都隐含着某种观点、信条或偏好等等,来表达一种规范的要求。一般来说,它们都可以被翻译为带“应该”的句子,比如“像这朵花应该被看作是美的”“他应该被看作高大的,应该被崇敬”“做人应该开心才对”。
事实与价值的划分始于英国哲学家休谟。他提出了一个著名的问题:How to derive Ought from Is?(如何从实然推出应然?)他指出,从事实中是不可能推出价值的,从存在什么中是得不出应该怎么做的。正由此,我们提出应该区分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
为了更贴合我们面对的现状,我们将事实判断引申为包括主观事实,也就是每个人眼中的不同世界。个人看到的事物的本质,事物相互的关系,怎样梳理事情发展的历史,怎样预测事情未来的发展对各方的影响,只要是在对事物发表分析、思索的描述性判断,都算作事实判断。我们把价值判断解读为一种期盼和要求的表达,一种使现实向理想改变的冲动,一种矫正性的情感冲击,它是人自身道德理想和经验规训的外溢,是评判某事物是好是坏,价值是高是低,应该怎么做而不应该怎么做,进而就是怎么做的人是对的而另外的人是错的,哪些做法是错的、不够完善的甚至邪恶的,哪些话题是不可谈论的。
许多不必要的争吵就源于不能区分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如果轻易地就把别人的事实判断认作价值判断,因为人们的观念是多样性的,就必然有所冲突,又因为许多价值已经广为流传、备受尊崇,成为具有“政治正确”力量的“不可言说”之物,这种冲突就扩大为上纲上线的争吵、攻击乃至战争。很多时候我们只是在做事实判断,说出自己对事物的观察分析,做出自己对于事情发展的预测,梳理事情的历史,却会被误以为是做了价值判断,已经持了“支持”或“反对”的立场,站到了“拥护”或“反对”某一具体群体的队伍里,因此就被愤怒地攻讦乃至定罪,这实在是无妄之灾。
另一方面,如果把价值判断当作事实判断,把某人对于事物的褒贬态度认作是对事物的剖析,用“对错好坏”去掩盖了复杂的现实过程,用意识形态定性来盲目地决定照搬或抵触某种实践的方法论,甚至停留于“不可言说”“说了就是罪恶”的紧绷状态,那交流就显得毫无意义了。
我们并不是在说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谁好谁坏,谁应该存在而谁不该存在——这本身就是一个价值判断。但我们不认为应该泛滥地庸俗化地使用价值判断,让它沦为纷飞的扣帽子和口水互斗大战。这本来应该是一件严肃和神圣的事情,因为这是在为人类的生活提供指导规范,是在为万事万物赋予价值。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并不是泾渭分明的,在实际上它们往往模糊混杂、不可分割。我们所提倡的,是在意识里清楚地知道有这两种判断的区别,当觉得对方模棱两可的时候,优先将对方的言论当作事实判断,以避免价值观分歧引起的争论,即使在明确是价值冲突的地方,如果没有触犯公序良俗和社会理想的底线,也应该互相尊重和包容;当自己的言论被误认时,能够意识到对方混淆了自己的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因而能及时提醒澄清,以提高讨论的效率,减少不必要的争吵。
如果人人都能区分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并在实际交流中加以应用,我们的讨论环境也一定会更加高效而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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